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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什么是协商定价法?
问题2:协商定价法是什么意思?
协商定价法:根据我过《证券法》的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由发行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应当参考经营业绩、净资产、发展潜力、发行数量、行业特点、股市状态,提供定价发行报告,说明确定发行价格的依据。这种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称为协商定价法。
协商定价法的形式
协商定价法一般有两种方式:固定价格方式和市场询价方式。
1、固定价格方式
固定价格方式基本做法是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新股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价格,然后根据这个价格进行公开发售。
2、市场询价方式
这种定价方式在美国普遍使用。当新股销售采用包销(FIRM COMMITMENT)方式时,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方式,这种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一般包括两个步骤:
1)根据新股的价值(一般用现金流量贴现法等方法确定),股票发行时的大盘走势、流通盘大小、公司所处行业股票的市场表现等因素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区间。
2)主承销商协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路演,向投资者介绍和推介该股票,并向投资者发送预订邀请文件,征集在各个价位上的需求量,通过对反馈回来的投资者的预订股份单进行统计,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对最初的发行价格进行修正,最后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1)协商定价。企业和保荐机构根据股票估值和预路演的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了刺激投资者的认购热情,确保股票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树立股票良好的市场形象,股票发行价格相比其二级市场价格定位要下降一定幅度。
(2)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定价。在向法人投资者网下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的方式下,企业和保荐机构事先根据股票估值和预路演的结果,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上限和下限,向法人投资者询价,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并以该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
(3)向所有投资者累计投标定价。在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下,企业和保荐机构根据股票估值和预路演的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投资者在该区间内,按照不同的发行价格申报认购数量,根据所有投资者在同一价格水平之上的认购数量累计计算,得出一系列不同价格水平上的总申购量。最后,企业和保荐机构根据总申购量超过发行量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发行价格。
上述三类方式中,后两种发行方式利用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所确定的发行价格通常高于协商定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股票的发行价格有几种?定价方式有几种?定价方法有几种?
一、市盈率估值法
所谓市盈率,就是指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盈利,即PE(市盈率)=P(股价)/E(每股盈利)。
其中,E的数值一般采用最近一个完整财年的每股盈利数据;而P的数值则是目前时点目标个股的最新股价。
作为国际成熟股市经过长期实践的一种估值方法,市盈率估值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其非常简洁有效。简单来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未来若干年每股收益为恒定数值,那么PE值代表了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即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在多少年之后收回初始投资(不计算资金的时间价值)。相比较而言,市盈率的原理类似于实业投资中的“回收期”概念,只是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通常而言,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在未来若干年里一直保持恒定的每股盈利(即保持每年净利润不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E的变动往往还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企业的生存周期、经营管理情况、企业自身发展和成长性所带来的波动,未来每年的每股盈利仍然会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市盈率估值法只是对股票价值的一种粗略估计,只能大致衡量一只个股在当前的市盈率水平下,股价是高估还是低估、抑或是大致合理。由此,一些专业投资者也会将其进一步延伸至“动态市盈率”估值法。比如,在目前2017年财年还没有结束时,根据已经某上市公司已经公布的2017年一季报或半年报的业绩数据,大致推测该上市公司2017年全年的每股盈利,然后再计算其“动态市盈率”,并评估其股价究竟是高估还是低估。
整体而言,市盈率估值法的优点主要在于,这种方法非常简单、直观和明了,非常适用于业绩稳定、前景明朗的公司。此外,其对全市场整体股价水平的高低,也会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比如2005年上证指数998点时,两市平均市盈率大概在16倍左右;2008年1664点时上证指数平均市盈率大概在14倍左右;2014年A股在沪指2000点最新一轮牛市启动时,两市的平均市盈率在13倍附近。而这些全市场历史底部的市盈率估值历史数据,都可以作为投资者在决策时的重要参考。而另一方面,历史市盈率估值的缺点,则主要在于“看后视镜开车”,不能充分反映一只个股未来基本面的变化形势。比如,有些强周期性的上市公司,在周期顶点的时候市盈率反而最低,而这个时候的股价也往往处于历史高点附近。
二、PEG估值法
所谓PEG (Price Earnings Ratio)指标,即是指一只个股的“市盈率与盈利增长速度的比率”,是由上市公司的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速度得到的数值。作为市盈率估值法的一个重要延伸,PEG估值法既可以通过市盈率考察一家上市公司目前的业绩状况,也可以通过盈利增长速度考察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的增长预期。该指标最先由英国投资大师史莱特提出,后来由美国投资大师彼得·林奇发扬光大。
PEG指标的计算公式为:PEG=市盈率÷盈利增长比率;
假设某只股票的市盈率为20,通过相关计算之后某投资者预测该企业的每年盈利增长速度为10%,则该股票的PEG为20÷10=2;如果盈利增长速度为20%,则PEG为20÷20=1。显然,PEG值越低,说明该股要么市盈率越低,要么盈利增长率越高,从而越具有投资价值。一般而言,PEG估值法将PEG数值的标准数定为1。当PEG值低于1时,说明该股票价值被低估,值得投资者进行投资;当PEG值超过1时,说明该股票价值已经被市场高估。在彼得·林奇看来,最理想的股票投资标的,其PEG值应该低于0.5。
整体来看,PEG估值法的主要优点在于,其考虑了企业业绩的增长情况,适合适度成长股或基本面变化较大的股票估值。而其缺点则在于,一方面盈利增长速度过低或者过高的企业,PEG估值法可能并不合适;另一方面,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周期、基本面有较大特殊性的股票,PEG高估或低估的标准,较难确定,需要投资者进一步在更深层面进行把握。
三、PB估值法
所谓市净率,就是指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最新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市净率=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即PB(市净率)=P(股价)/B(每股净资产)。
其中,B的数值一般采用最近一个财报的每股净资产数据,也即当前最新公开披露的每股净资产;而P的数值则是目前时点目标个股的最新股价。
整体而言,历史市净率估值方法和历史市盈率估值方法基本相同。PB的数值,一般经常被专业投资者参考的标准数值有两种。一种是结合全市场过往历史波动和个股所在的全行业情况,所计算得出的市盈率区间范围。另一种则是数值1,即个股的股价是否跌破每股净资产。跌破一般将意味着该个股存在大幅低估。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PB估值法一般还要结合ROE(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最期待的事情之一,无疑是该公司一直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能够一直能为企业所有人创造高盈利、越来越多的盈利。因此,在不同的ROE水平下,每股净资产的实际价值,可能并不是账面所反映出的一个简单数字。“高效”净资产与“垃圾净资产”的实际价值,显然有天壤之别。
整体而言,PB估值法的主要优点也是相对简单、直观和明了,并且相对广泛适用于银行、地产等基本面相对稳定的重资产行业。其缺点则与市盈率也大致类似,相对不能有效反映在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深刻变化时的内在价值变化。在此背景下,PB估值法能够有效应用的最大前提,就是要合理评估一家上市公司净资产背后的内在价值。
四、DCF估值法
相对于以上介绍的3种常规估值方法,DCF(Discounted Cash flow Model)估值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于它是一套很严谨和具有严格科学体系的“绝对定价”估值方法。
所谓现金流折现估值法,就是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期,然后选择合理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合成现值。此时,现金流量指的是扣除了折现、维持企业运营的费用等之后的净现金流量。当目标个股的股价高于折现现值时,意味着股价高估,反之则意味着股价低估。
对于这种估值方法,投资大师巴菲特也深表认同。他曾经表示,一家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是这家企业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一般而言,投资者对于一家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折现估值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前5-10年的高速成长期的折现,另一部分是5-10年后的永续发展期的折现。整体来说,投资者要想得出准确的DCF值,就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得出DCF值的过程,就是判断公司未来发展的过程。比如,在计算一家上市公司未来5到10年的DCF数值时,就需要在各种乐观、中性和悲观的假设条件下,推算其合理的股价数值。
股票发行价格有面额发行和溢价发行。定价方式有协商定价方式、一般询价方式、累计投标询价方式、上网竞价方式等。定价方法有市盈率法、可比公司竞价法、市价折扣法、贴现现金流定价法。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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